办证须知

  • 发布时间:2017-10-16 16: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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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借阅卡的方式

1.办卡须持身份证或军人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录入个人情况档案资料,即办即用,借阅卡有效期为一年。

2.办卡需要交100元押金。

    4.读者持卡可在我馆借阅书刊资料。持卡人必须遵守我馆的各项规定。

    5.借阅卡期满一年后(自办卡之日算起)需办理验卡手续,逾期不验卡者借阅卡暂停使用。

二、借阅图书方式

1.借书金额不能超过押金100元.

2.借书有效期是30天,若30天之内图书不能看完,则需办理续借手续,续借天数为20天续借次数为1次,读者如果没有进行续借操作或者续借后仍然超期则每天需交纳一定数额的罚款(0.1/天)

3.馆内工具书、特藏书一律不外借,只限馆内阅读,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带出并按期归还。

4.所借图书丢失要赔偿,金额为书价的2至4倍,损坏书刊、书标等,或在书中批阅、污损、勾画、缺页等视情节赔偿。

三、挂失、补办及退卡办法

    1.借阅卡若不慎丢失,应立即到我馆补办,补办时需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押金收据。押金收据丢失,不予补办,不予退证,但可长期使用。

2.退借书卡须由本人办理,退卡时须先还清所借图书,凭借书卡、押金收据退还押金。否则,不予办理退卡手续。